殺光理論有 bug。 白人也在其它地區建了殖民地,那裏的原住民為什麽沒殺光?印第安人也有槍有馬,你殺人家,人家不反抗嗎?

就算殺敵一千自損八百,還是不劃算哪!看看曆史記載,美洲白人與印第安人的曆次戰爭規模有多大?與英軍與祖魯人的戰爭相比如何?還有最重要的一點,不同時期的白人人口數量。美國內戰時,美國白人已經有2700萬。白人對印第安在數量上已經是壓倒性優勢了。據此推測,如果屠殺是主因,那隻能發生在南部戰爭之前,不然這麽多白人(還有400多萬黑人呢)往哪裏安置?而那時候的槍幾乎還都是前膛槍。那射速,搞大屠殺?累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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