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是國務院下文明確15個副省級城市名單,以及政府各級級別。
1。市委書記市長人大主任政協主席為副省部級幹部。未變。
2。上述副手為省部下屬的正司廳局級。未變 。
3。各委辦局為省部下屬的正司廳局級。這些比以前升半級。
4。各委辦局下屬的處等同於省部所屬的處級。這些比以前升半級。
5。市所屬各區主管正職為副司廳局級,副職為正處級。未變。各街道主管正職為正處級。升半級。
6。長海鮮縣仍然是正縣處級。
這一明確規定與以前的變化:
副省級單位,正省級編製, 控製副省部級幹部人數,增加司廳局級處級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