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費用並非離普。這其實是保險的問題。你原帖的主旨就是西醫謀財(你)害人(梁啟超),中醫治病救人(胡適)。
用一些極端案例(並非事實)來證明中醫就是好來就是好!
關於你提到的中醫治好了胡適的糖尿病一說,也被辟謠:
實際上,胡適在生前已幾次辟謠。1958年,胡適致餘複洋的信中否認中醫的誤傳,說:“其實我一生沒有得過糖尿病,當然沒有陸仲安治愈我的糖尿病的事。”1961年他鄭重聲明:“在三十多年前(即1920年),我曾有小病,有一位學西醫的朋友,疑是慢性腎髒炎,後來始知此友的診斷不確。如果我患的真是此病,我不會有三四十年的活動能力了。我並未患過此病。貴友說我有秘方可以治此症,此說全無根據。”又說:“有人傳說我曾患慢性腎髒炎,為中藥治好,——其實都不足信。大概慢性腎髒炎至今似尚未有特效藥。”
關於汪精衛的嶽母一事,也是高曉鬆以訛傳訛。實際情況你可以在網上查到。
如果你的目的是讓人信服中醫好(當然,我沒說中醫一無是處),至少拿出能站的住腳的論點來,不要罔顧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