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來說,出門旅遊也就是換個吃飯的地方,路上好要學曆史看古跡,整的天天燒腦的, 俺不喜歡。出門要爬山涉水的,要勞其筋骨的,俺也不喜歡。
瑞士這個地方比較有意思,就是一個國家,好幾種語言,二戰以後,它偷偷摸摸的變富,成為了現在太貴,不適合旅遊的地方。
這次瑞士行,主打一個爬山,和俺一起私奔的姐們兒,都是運動健將,害得俺也隻能一縷小跑,跑到瑞士鍛煉身體來了。
除了爬了瑞士這邊的少女峰,馬特洪峰,還偷渡到鄰國法國,遛了一下勃朗峰,回來的時候腳上還帶了法國製造的大水泡。
先來個所謂明信片圖的瑞士特色,白雲綠草小破房,俺興致勃勃和俺妹分享美圖,她說俺白花了,他們田納西,到處都是這景色。
這些散養的牛,也比美國這邊的瘦很多,估計一天到晚都是疲於生計,要不停在山間勞作,才能吃飽。
這個是金撒馬特洪,要雞不打鳴就要起來照片子。俺這個是俺相好免費發送給俺的,俺起來的時候,金子都木了。
這個是爬勃朗峰,那天烈日當空,我們7邁,整整爬了7個多小時,主要是一路上坡,本來以為下山要下坡,結果是要再繼續爬坡,才能找到lift。 Hiking路上,一眼望去,就是乞丐幫大遷移。
爬到幫主聚會所,這裏又個湖,俺的小破爛相機,也隻能照出十分之一的wow來。
半路上,俺腳丫子磨了水泡,同行的一個女博士,操著濃厚的東北口音說她有一個專門貼水泡的東東。她特意告訴我叫moleskin, 她口音重,我邪惡的耳朵聽力也差,一路一直以為她給我一個foreskin。像毛主席保證,她說的是fore, 不是mole。後來回家google才知道是這個東西:
三條腿的椅子,擎天柱,萬國旗, 俺都到此一遊了一下:
還是順便講講俺在行的吧:
俺沒咋喝過瑞士酒,這個還行;
左下角是盤涼拌牛肉餡,不是給你包包子用的,就是直接吃的,這種生猛的吃法,在這個基本屬於人種,語言和食品都愛亂燉的國家,德語區裏才能吃到。
法語區可以吃到這些:
眼神兒不好的要戴眼鏡吃飯,下麵的小石頭蹦牙:
到了瑞士還是要提一下奶酪,這種烤奶酪,裹土豆吃
這種奶酪火鍋,粘土豆吃。俺團夥裏還有奶酪不耐受的,雖然俺給了她們lactoid pills,但是藥量下的不夠,她們還是一路走,一路像是屁股後麵在敲邊鼓。
一言以蔽之,玩的還行,一路把中國帶回來的肥肉給玩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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