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否則侵犯了被拍照人的肖像權,要吃官司的

來源: 爪四哥 2020-05-28 11:30:15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0 bytes)
回答: 作為新聞照片無需爭得同意吧?a7a82020-05-28 10:04:55

所有跟帖: 

也不都是。民法規定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新聞配圖不侵犯肖像權。 -a7a8- 給 a7a8 發送悄悄話 a7a8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28/2020 postreply 14:49:34

查了下,還真是。跟著老八漲姿勢啦 -爪四哥- 給 爪四哥 發送悄悄話 爪四哥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28/2020 postreply 15: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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