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了三家公司
一家roofer說直接把第三個roof加在上麵。我說那不符合麻州的building code。麻州隻容許有兩個roofs。他說可以把舊的roof切口子,這樣就不會被認為是roof。還可以留在上麵保護heating。那我說會不會太重,把牆體壓壞。他說不會。畢竟roof沒有那麽重。
另外兩家公司都說要把舊的拆了。
一家說直接拆到plywood。
另一家說拆掉一個roof。留一個。這樣既符合building code, 又可以保暖。我猜想也可以省事。他們少幹活。
請問有懂的嗎? 哪一個選擇比較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