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天真是有點忙,白天忙工作,晚上忙社交,明顯覺得電池不夠用了。
我家大娃的“早戀”其實也沒啥好說的。他現在17歲,談個戀愛我覺得正當年,不算早戀。但是周圍親友都覺得趕上升學關鍵時間,就是早了。大家的意見我完全同意,不過大娃秉性隨我,因此我也確實比較可以共情他。目前的小女友,漂亮伶俐,溫柔大方,大體還是可以的。不合適的地方也很多,宗教信仰,家庭環境,學業計劃,個人能力水平,所以大娃從一開始就很同意我的判斷,這姑娘不是他的真命天女,他倆早晚都會grow apart。他之所以不分手,是因為兩人都貪玩,有話講(女孩子人際處事方麵比較成熟),有個漂亮女朋友帶出去很有麵子等等。
在法國這種環境裏,大娃的條件,如果不是這個女孩子,肯定會是另外一個,或者好幾個,與其三天兩頭換女朋友,有一個相對穩定的女朋友,就算從精力時間上來考量,也未見得是壞事。談女朋友當然是很費時間的,周末經常兩人會黏在一起,因為倆總在他房間裏,不知道有沒有家長會天真地想也許他們有正經看書或者做功課,,,反正以我對大娃的了解,應該不會。如果平日他倆見不到麵,打電話發消息也是一連幾個鍾頭。此外,大娃還不是一個重色輕友的,他還保留很多時間給自己的密友,哥們姐們(比密友稍微遠一點),各路認識的“朋友”(廣義),他的時間,除了各種爬梯,每一周好幾場泰拳訓練,滑板,畫畫,還在學吉他,偶爾也像同齡小孩那樣網上買買賣賣衣服鞋子,真是9成都用來玩了。我家領導當然是非常不滿的,但是這個年齡的孩子也很難管,一切懲罰都隻能起反作用。所以我經常順勢而為,苦口婆心地勸說領導,假如大娃沒有談女朋友,他恐怕隻會把更多時間花在各路朋友身上,未必就會增加讀書的時間。好在我家相當固執的領導,在我反複洗腦之下,已經接受了這個命運。
大娃曾跟我說,他覺得大好青春不能浪費,所以該瀟灑就得瀟灑,不然很快就垂垂老矣,玩也玩不動了。當時我就懟他,你有沒有想過,等青春過去之後,你突然發現今天你做的這一切,才是真正浪費了青春。他當時看著我一愣,居然無法反駁。他眼睛中的那一閃,我知道他聽進去了。今天晚飯之後我去附近一個替代空間看當代藝術的臨展,問他要不要陪我一道。到了地方他很喜歡那種廢棄工業廠房的氣氛,還有各種衣香鬢影的時尚年輕人。他覺得很酷,拍了不少照片,而且躍躍欲試也想參與一下。我說,你看,玩呢可以玩一輩子,你媽我都這把年紀了,還可以這樣玩,但是你人生打底子最關鍵的幾年,過去了那可就是錯過了,玩麽可以再等一等。他說,明白了。
至於戀愛這個事,我不會去給他搞破壞,通常熱戀的自然壽命也就是一年半左右,之前看到對方的種種好,這個時間會變成種種不順眼。我已經是做好了他們分手的準備。這個階段,我倒是更願意教他一點跟女孩子相處的藝術。能與對方建立長期穩定關係,在如今這個社會也算是一種能力。隻不過,任何分手都不會不痛,愛得越久,分得越痛,這一關早晚都要趟一趟的,不如早一點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