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買房子吃不得後悔藥,覺得應該踢出候補。 現在法律沒問題,難保將來,不覺得好到非他不可的程度

來源: 春夜喜雨 2011-05-15 22:41:17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72 bytes)

謝謝5毛兄!!再斟酌斟酌!!看來真的應該考慮預備!!以防萬一!!!

所有跟帖: 

根本沒有的事。日本這類事情一律和購房者沒關係。 -一千零六夜- 給 一千零六夜 發送悄悄話 一千零六夜 的博客首頁 (377 bytes) () 05/15/2011 postreply 23: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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