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買房子吃不得後悔藥,覺得應該踢出候補。 現在法律沒問題,難保將來,不覺得好到非他不可的程度

來源: 2011-05-15 22:41:1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謝謝5毛兄!!再斟酌斟酌!!看來真的應該考慮預備!!以防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