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國籍跟政治契約是不同的,政府和民眾之間的關係才是政治契約。國籍是你生下來就決定了的東西,就像性別一樣,不是你可以選擇的。
國籍並沒有強製力,隻要別國肯接收你,這邊的國籍就自動失去了,你並不需要為脫離中國國籍付出什麽物質性代價,所以別往賣身契這種煽動性的東西上扯,賣的是靈魂,因為國籍更多的是一種身份認同文化認同。
所以國籍問題更多的是道德層麵上的東西,不能說改籍者違法,隻能用背叛來形容,要嫌不好聽那用否定好不好,以今日之你否定昨日之你,這總可以了吧。背叛也好否定也好,總之不是光彩事。
為什麽是一種背叛呢,按最普通的例子說,一個人生下來,被撫養長大,期間接受父母親戚朋友社會的很多關照,道義上應該對這個集體予以回報,因為隻有大家都為集體做貢獻,集體才會越來越強盛,大家的日子才能越過越好,這是一種自助與互助,是人類在漫長的生存鬥爭中形成的共識。
而現在,不管這人出於什麽理由,也不管理由上不上得台麵,總之他要脫離這個集體,為其他集體服務去,在原集體看來這就是一種背叛;而在新集體看來,這人既然能背叛一次,也能背叛第二次,所以政治上如果對這人有什麽限製(比方說年數收入什麽的)也不足為奇。
背叛自然是不應該鼓勵的,否則任何集體都會輕易地分崩離析,而人要活下去且活得好,需要一個相對穩定而強大的集體,過去現在和可預見的將來都是如此。
人類社會也許會發展到不需要國家的地步,但至少我們生活的時代人們還是以國家為單位進行爭鬥的,所以改變國籍是不值得鼓勵,應該打上標簽予以批判,尤其對一些短見的物質追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