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被那老頭攪的。我知道你說的意思。

來源: 半緣心 2010-06-21 22:33:49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08 bytes)
我沒說永住者有活動資格限製。
但是在申請時,你已什麽理由(資格)申請,必須和你之前的簽證種類吻合,比方你是技術簽證,突然提出家屬身份的永住資格是不行的。倒過來也一樣。如果要以家屬滯在申請,必須在改完簽證資格後再申請永住資格。這涉及到永住申請的審理考察,和你拿到永住後能做啥無關。
不知道我說清楚沒有?

所有跟帖: 

嗯,很清楚,是這樣的 -千纏- 給 千纏 發送悄悄話 千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21/2010 postreply 22:36:58

:)) -半緣心- 給 半緣心 發送悄悄話 半緣心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21/2010 postreply 22:37:35

哦,終於明白我們說的不是一個邏輯問題了 -小田急乘客- 給 小田急乘客 發送悄悄話 (132 bytes) () 06/21/2010 postreply 22:39:23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