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被那老頭攪的。我知道你說的意思。

我沒說永住者有活動資格限製。
但是在申請時,你已什麽理由(資格)申請,必須和你之前的簽證種類吻合,比方你是技術簽證,突然提出家屬身份的永住資格是不行的。倒過來也一樣。如果要以家屬滯在申請,必須在改完簽證資格後再申請永住資格。這涉及到永住申請的審理考察,和你拿到永住後能做啥無關。
不知道我說清楚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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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很清楚,是這樣的 -千纏- 給 千纏 發送悄悄話 千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21/2010 postreply 22:36:58

:)) -半緣心- 給 半緣心 發送悄悄話 半緣心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21/2010 postreply 22:37:35

哦,終於明白我們說的不是一個邏輯問題了 -小田急乘客- 給 小田急乘客 發送悄悄話 (132 bytes) () 06/21/2010 postreply 22: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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