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說永駐有職業規定,但是我當時入管局的人和我明確說

申請永住就是延續你之前的簽證資格。技術,人文或是家屬這些種類是不能改的。

所有跟帖: 

不知道是我理解錯誤還是你錯了 -小田急乘客- 給 小田急乘客 發送悄悄話 (128 bytes) () 06/21/2010 postreply 22:28:51

主要是被那老頭攪的。我知道你說的意思。 -半緣心- 給 半緣心 發送悄悄話 半緣心 的博客首頁 (308 bytes) () 06/21/2010 postreply 22:33:49

嗯,很清楚,是這樣的 -千纏- 給 千纏 發送悄悄話 千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21/2010 postreply 22:36:58

:)) -半緣心- 給 半緣心 發送悄悄話 半緣心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21/2010 postreply 22:37:35

哦,終於明白我們說的不是一個邏輯問題了 -小田急乘客- 給 小田急乘客 發送悄悄話 (132 bytes) () 06/21/2010 postreply 22: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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