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休回國,媽媽居然把我二十年多年前用過的紅棉吉他翻了出來,我感到驚訝不已。
年輕時喜歡流行歌曲任性的就買了琴,要知道那時一百元左右可不算小數目,而且不是有錢立即就可以拿到的,要耐心等待或碰運氣才會買到。說來慚愧,我是惰性比較強的人,琴也學的三天打魚 兩天曬網,始終不太上路,工作留學一忙,就再也沒摸過琴。如果不是媽媽翻出來,我好像已經忘記我曾經擁有過這件東西。
更令人驚訝的是兒子居然對這把琴很感興趣,要把這把老琴帶回家。媽媽說這琴太陳舊了,還是買把新的帶回去吧,但是兒子說就這把了。
他上中學才開始學琴不久,雖然彈的依舊不怎麽樣但是至少沒有輕言放棄,這一點要比我當年強多了。他也有自己的目標比如上高中後跟幾個同學組個樂隊啥的,現在已經開始追星了,前幾天跟幾個好友去了一個搖滾樂隊的Live現場,成了粉兒了。
拿回來的琴給配了個好一些的Cover,過幾天在找他的老師給調一下。從某種意義上上說這也算我們家裏的古董了。
一把琴能這樣的接力下去感覺很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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