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接是比較好的做法

6年不見孩子,我是vo我都懷疑,假如你夫人h4在這邊,她回去接也是一個選擇。
b2隻會比h4更困難,因為你是h1,而且你女兒申請過h4,是允許雙重傾向的身份,再回頭申請純非移民的b,被拒絕的概率比h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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