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接是比較好的做法

來源: 2005-06-27 09:30:1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6年不見孩子,我是vo我都懷疑,假如你夫人h4在這邊,她回去接也是一個選擇。
b2隻會比h4更困難,因為你是h1,而且你女兒申請過h4,是允許雙重傾向的身份,再回頭申請純非移民的b,被拒絕的概率比h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