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可惡的是,當你與他討論你的案子是,他還信誓旦旦地說//我們辦了很多這樣的案子,絕對沒有問題,辦勞工卡可以用Internet的廣告,我們用很多這樣的案子//。但實際情況是沒有印刷廣告絕對不可以。這斯居然還在給勞工部的信裏寫,//條文沒有寫Internet廣告不可以,我在其它地方都可以//。這是什麽狗屁申辯。究竟是你還是勞工部來審查我們的申請。如果我是勞工部的,見了這信,也肯定是拒絕。
法律的東西不是簡單地讀一下條文。這斯現在又在閉門造車,寫一些關於PERM的狗屁文章,全是一派胡言亂語。
回複:範毅禹 == 飯桶 +Jerk
所有跟帖:
• 回複:回複:範毅禹 == 飯桶 +Jerk -WaitingGC- ♂ (391 bytes) () 06/27/2005 postreply 10:0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