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簽證還是親屬?

我2003年從中囯持F-1簽證來美國,今年5月份畢業之後,我現在用opt在工作。雇主已經同意幫我申請h1-b簽證,同時,我的未婚夫(美國公民)和我打算最近舉行婚禮。我想谘詢各位大蝦,我是否應該讓雇主申請h1-b,還是就通過婚姻直接申請綠卡。通過婚姻申請綠卡會被拒絕麽? 我原本有打算明年回國,一般通過婚姻要多長才能申請到綠卡呢,在綠卡沒有批準之前,如果我opt過期了,我是否還可以繼續工作呢,是否可以離境回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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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is faster. 6-9 months avg -576879809- 給 576879809 發送悄悄話 (553 bytes) () 06/22/2005 postreply 22: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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