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是於2004年9月初遞交了第二次體檢結果。(我們後來問過醫生有關結果,說是沒有問題)
上周五(3/11/05)收到buffalo領事館的信,要求提交自2003年4月以來的地址和工作經曆(address and work history from April2003 to present), 隨信附了background information form.(這個表格的名稱有點嚇人:) ) 要求在30天內提交,否則申請會被拒絕。在論壇上看到了不少關於背景調查的例子,不知道象我們這種情況算不算所謂的背景調查?請有經驗的朋友介紹一下情況,不知道有沒有朋友也收到同樣的信?從遞交材料到收到最後的移民批準大概要多長時間?多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