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h 去年十二月簽發的Omnibus Appropriations Act 為在美國取得MS學位以上的H-1b申請者提供了額外的兩萬名額。申請費增加了$500的防偽費。。。
現在的問題是:
Clinton 2000年簽發的AC21中對非營利機構的H-1b名額豁免是否仍有效?
新法中的防偽費是由個人還是申請者的服務機構支付?
為在美國取得MS學位以上的H-1b申請者提供的額外名額是現在開始生效(2004年會計年度)還是今年十月才開始生效?
謝謝各位大俠幫忙!無限感激。
H-1B 疑問
所有跟帖:
•
回複:H-1B 疑問
-toosad-
♀
(168 bytes)
()
03/08/2005 postreply
23:23:13
•
Thank you for your help
-yzer-
♀
(0 bytes)
()
03/09/2005 postreply
07:0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