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的錯, 怎麽辦.

本文內容已被 [ Jiaxianzhi ] 在 2004-02-03 07:12:19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我於十月二十三日同時遞交140 和 485(包括我太太的 485), 並附上五張支票(包括我的 140, 485 和指紋費, 我太太的 485 和指紋費). 銀行記錄顯示移民局已經支取了五支票. 可是移民局在給我 140 和 485 receipt notice 時, 同時給我一個 billing notice 說我還欠指紋費 ($50). 他們明明已經兌取了我的支票還說錢不夠.請問各位網友你們以前是否遇到這等事? 我該怎麽辦? 感謝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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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信說明並附上支票的證據,總不能吃啞巴虧吧 -蔚藍水晶- 給 蔚藍水晶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10/2003 postreply 18: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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