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的錯, 怎麽辦.

來源: 2003-11-10 18:28:0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於十月二十三日同時遞交140 和 485(包括我太太的 485), 並附上五張支票(包括我的 140, 485 和指紋費, 我太太的 485 和指紋費). 銀行記錄顯示移民局已經支取了五支票. 可是移民局在給我 140 和 485 receipt notice 時, 同時給我一個 billing notice 說我還欠指紋費 ($50). 他們明明已經兌取了我的支票還說錢不夠.請問各位網友你們以前是否遇到這等事? 我該怎麽辦? 感謝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