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在13歲時和我們大人一起取得十年綠卡,將於27年3月到期,本來打算今年9月份以後進行renew。最近看renew綠卡的相關規定,發現對於在14歲前取得綠卡的小孩,法律要求在滿14歲的前30天內就進行綠卡更換,但我們一直不知道有這事,現在女兒都22歲了。請問8老師:
1)這種沒有按要求在滿14歲時renew綠卡的情況對將來女兒renew綠卡或申請公民有負麵影響嗎?算不算違法行為?
2)目前是盡快讓女兒提交綠卡renew材料(距綠卡過期還有約一年)彌補一下以前的失誤,還是再等6個月到綠卡過期前的6個月內再提交材料進行綠卡renew?
非常感謝8老師的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