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老師您好,
我目前處於H1b grace period。 我的EB3 PD為21年5月。 想請問關於如何滿足AC21條例的問題。
我的H1b六年於19年開始,從未離境,因該是於25年用盡,目前的797有效日期至明年六月(也許是上次transfer時extend了)。
我也許將很快申請H1b transfer。但是鑒於EB3審批日已經到了21年3月,我想請問如果遞交時排期current:
- 我將不滿足三年延期。新雇主當然沒為我遞交過PERM, 是否我的h1b transfer也將不滿足一年延期,從而無法批準。
- 舊雇主給提交的perm倒是在pending,是否我應該和就雇主溝通不要取消withdraw perm,是否有任何形式的幫助。
謝謝8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