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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幾個問題。提前感謝。我的情況如下。

我先生2019年通過EB-1拿到綠卡。2021年給我和兒子辦理Follow To Join。今年才收到NVC通知要遞交材料。不能網上UPLOAD,隻能郵寄(不知為什麽)。遞交一個月多了,沒有任何消息。我們是加拿大國籍。我現在在美國探親。用的是過境簽證 B2,隻有六個月。聽說NVC收到所有材料後,要在加拿大Montreal US consulate預約麵試。

1:因為我先生使用的Employee based immigration, (他已拿到綠卡),我的申請也是屬於這一類。我的材料上也有EB標記。網上查這類移民麵試申請要等2年。我覺得不可思議。是我先生sponsor,為什麽我也要走Employee based immigration,而不是家族團聚?家族團聚麵試等待時間隻要三個月,短得多。

老師有沒有經驗,像我這種情況麵試要等多久?是按夫妻團聚優先辦理還是Employee based漫長等待?

你是以他的副申請人移民。副申請人和主申請人有一樣的類型和PD。既然他是職業移民類型的,你也是職業移民類型的。因為他拿到綠卡了,說明排期已經到了,所以你申請綠卡沒有排期(除非排期倒退了很多;這個沒有什麽可能)。如果你要他重新遞交I-130給你走親屬移民,永久居民的配偶是F2A類型,這個類型現在有排期。加上就算I-130遞交上去,也要等I-130批了才能到NVC,但是你的職業移民的case已經到NVC了,所以我覺得你現在職業移民的case會更快。如果你想保守一點,你可以兩邊都走,看哪邊更快;兩個case不會衝突。親屬移民的另一個缺點是需要I-864擔保;職業移民類型不需要。

2:如果我B2六個月滿後回到加拿大,呆幾天,或幾周能不能再入美國?如果邊境的Officer知道我的移民狀況,會被攔住嗎?

取決於officer

3:因為擔心再次入境困難,我能不能遞交 I-485,境內申請?這樣我就合法與家人呆在美國。兒子今年也來美國上大學。目前J1 VISA.

能,但是入境時不應該有這樣的打算。兒子的J1有212(e) 兩年home residency requirement嗎?如果有就要滿足或豁免才能移民美國(無論是什麽類型)。

網上說 I-485也要2年才能批下來。好處就在於可以和家人一起在美國。壞處就是無法出境了。

4: 如果有是必須的出境,要遞上什麽申請?

你遞交I-485的同時應該也遞交I-765申請EAD和I-131申請Advance Parole。兩個目前都是免費的。有了EAD可以工作、辦駕照、有SSN、買obamacare、等。有了advance parole可以進出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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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詢問。 -zj0828- 給 zj0828 發送悄悄話 (697 bytes) () 10/24/2023 postreply 12: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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