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幾個問題。提前感謝。我的情況如下。
我先生2019年通過EB-1拿到綠卡。2021年給我和兒子辦理Follow To Join。今年才收到NVC通知要遞交材料。不能網上UPLOAD,隻能郵寄(不知為什麽)。遞交一個月多了,沒有任何消息。我們是加拿大國籍。我現在在美國探親。用的是過境簽證 B2,隻有六個月。聽說NVC收到所有材料後,要在加拿大Montreal US consulate預約麵試。
1:因為我先生使用的Employee based immigration, (他已拿到綠卡),我的申請也是屬於這一類。我的材料上也有EB標記。網上查這類移民麵試申請要等2年。我覺得不可思議。是我先生sponsor,為什麽我也要走Employee based immigration,而不是家族團聚?家族團聚麵試等待時間隻要三個月,短得多。
老師有沒有經驗,像我這種情況麵試要等多久?是按夫妻團聚優先辦理還是Employee based漫長等待?
2:如果我B2六個月滿後回到加拿大,呆幾天,或幾周能不能再入美國?如果邊境的Officer知道我的移民狀況,會被攔住嗎?
3:因為擔心再次入境困難,我能不能遞交 I-485,境內申請?這樣我就合法與家人呆在美國。兒子今年也來美國上大學。目前J1 VISA.
網上說 I-485也要2年才能批下來。好處就在於可以和家人一起在美國。壞處就是無法出境了。
4: 如果有是必須的出境,要遞上什麽申請?
像我這種情況,老師有什麽建議。萬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