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美國境內為父母申請綠卡
問題:
1)勾選Part 2, 1.d. 對不對?
2)Part 3, Box 1: 這裏如果放未來6個月某個時間,那如果過了這個時間,還沒有批準,是不是這份申請就作廢了,要重新再申請一次? 聽說現在回美證處理很慢,有的申請人綠卡都收到了,回美證都還沒消息,當然也沒有用了。
3)Part 7, on a separate sheet, 還要解釋為什麽符合回美證的資格,這怎麽寫啊, 有沒有範文參考?
4)Part 8,父母年紀都大了,不需要工卡,這裏就都不填 ?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