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老師
本人TN已在美國工作超過10年,在移民局網站查符合EB-2 , 碩士+ 10年工作經驗 +永久職位, 想讓雇主file I-140。 我的問題是
我目前這種情況,雇主隻需file I-140 還是 必須提供Labor certification (ETA Form 9089) 一起. 幾年前提過,雇主不願意file 9089。
第二個問題是I-140 filing fee, 可以自付費用還是必須雇主付?想快點,願意自付request for premium processing。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