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被拒是因為沒有遞交I944,但後來I944不需要了,所以我加了封cover letter原封不動地重新遞交了之前的申請。(多謝8老師之前的幫助!)
結果這一次被拒說是filed on an outdated form,原來I485表格換版本了
我準備盡快重新遞交,因為spouse最近失業了,需要EAD卡找工作。
不過兩次拒信中還有一個奇怪的原因"payment ammount is incorrect, or has not provided"。
我個人沒有其它附加的申請,但spouse同時提交了765和131。
我付的是個人支票,兩張支票,每張支票$1225,標注了申請人姓名,也寫了for I485 application & Biometric fee. 第一次我以為是因為支票沒有按USCIS網站上要求的格式填寫,所以第二次很仔細地填了支票,但還是說incorrect ammount。
我在網上查了很久,發現可能是spouse的765 EAD申請表格表格上的category寫錯了。他是副申請人填的是(c)(36)。這裏是不是應該填(c)(9)?
但是即使如此,為什麽我的申請也會有incorrect ammount這樣的錯誤呢?
還有就是,現在這樣的形勢下,過去學生時代的黨員身份對485轉身份有影響嗎?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