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給媽媽申請的re-entry permit, 請教幾個問題。
1. 一個人申請re-entry permit 有次數限製嗎?第二次申請最好間隔多長時間呢?
2. 假如打完指紋之後,批準之前離開美國,去了中國。後來批準文書寄到了美國的地址,可以由我郵寄到中國給我媽嗎?還是必須申請讓移民局寄到中國的領事館,再由我媽去領事館領取?
3. 假如2021年7月回中國,但是re-entry permit 是2021年10月才批下來,那最後返美期限是2023年7月還是2023年10月?
多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