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8老師,我的case現在到了麵試前最後一步遞交材料了,我父親是公民擔保我的,關於材料有幾個問題求教了!
1. 在要求提交的supporting document裏,court records with translation,知道是指法院的,這裏包括離婚判決嗎?
2. police of certificate 指什麽呢?是無犯罪記錄嗎?
3. Affidavit of supports就是要求我父親遞交的材料裏,petitioner's civil documents 指什麽呢?
4. proof of relationship就讓我爸手寫個聲明說我是他女兒就可以嗎?
5. 還要求我父親提供資產,收入等證明,可我父親是我兄弟擔保過來的,他沒有工作和收入啊,這種情況會不會被拒啊,因為我父親沒有能力support我,但我兄弟們可以
6. 我移民加拿大後也一直沒有工作,這也會影響簽證結果嗎?
問題較多,望您百忙中幫幫我,萬分感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