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問8老師,給國內妹妹遞交移民申請。
1.我父親已去世,在Information About Your Parents, (34)City/Town/Village of Residence, (35) Country of Residence, 是填“deceased”, 還是填去世前住址?
2. 我是按照戶口本地址填寫Beficiary在中國住址,可表上空間不夠,填不全。另外國內的家庭地址不是郵寄地址,郵寄地址是所在小區給居民每戶設置的郵箱。如果領事館按130表上填的住址寄文件,國內家人估計是收不到的。請問老師,申請第二步寄包裹1,是聯係美國申請人,還是聯係國內受益人。
3. Beneficiary’s Physical Address (11)填國內住址,the address in the United States where the beneficiary intends to live (12) 填我美國住址,可以嗎?(13)可以填國內郵箱地址嗎,那個是郵寄地址。
4. 130表上不能電子輸入N/A, 不需填的欄目,是空著,還是填”NO” “NONE”, 還是打印出來手填N/A?
5. 在Information About Beneficiary (57) 和(58)要填中文,我試著電子輸入,58.f. Country這欄不接受中文,是手填“中國”,還是寫英文”China”. 要寫”China PRC”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