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鬱悶:
請問有人有遇到這種情形嗎?盡管我申請的Program完全是和以前不同的專業,並且已經在那兒 part-time 讀書了,但他們認為我是因為 Contract 要結束,想留在美國,所以不肯給我 I-20.實際上我的工作目前還比較穩定,H1還有5年了。隻是我自己想去 Full-Time 讀書。
怎麽會遇到這麽不講理的人啊。該怎麽辦啊?大家有好的建議嗎?
今天去一家社區大學問,因為我有美國的碩士學位,他們不肯給我
所有跟帖:
• 你既然都要辭工作了, -wushen- ♂ (40 bytes) () 12/03/2004 postreply 15:10:30
• 你的意思說換所給發I-20的學校? -H1-F1---- ♀ (0 bytes) () 12/03/2004 postreply 18:05:01
• 當然, 就算學校給你發I20,移民局也批不了你呀. -argua16- ♂ (196 bytes) () 12/03/2004 postreply 17:26:49
• 回複:當然, 就算學校給你發I20,移民局也批不了你呀. -從H1轉F1- ♀ (223 bytes) () 12/03/2004 postreply 18:00:51
• 大部分的學校都會收你,但你就是很難過移民局這一關的. -argua16- ♂ (181 bytes) () 12/04/2004 postreply 22:25:49
• 回複:今天去一家社區大學問,因為我有美國的碩士學位,他們不肯給我 -US- ♀ (557 bytes) () 12/03/2004 postreply 17:4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