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4年9月入學(正規學校)開始MS學位,同年10月開始使用CPT全職工作至今(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未使用)。到這個學校前已經在其他學校保持了兩年的F1身份。
在現在學校入學未滿一年使用CPT是否會影響H1B批準?
如果RFE要求提供學校資料證明CPT為學位integral part等情況,感覺現任律師經驗不足,換更有經驗的律師是否有必要?
最重要的,如果H1B批了,但因為違規使用CPT導致F1當即失效,所以change of status拒了且要求我辦stamp,我是否可以在美國申請F1 reinstate,然後直接在美國申請change of status從F1轉成H1B?
或者是否可以從加拿大申請stamp?
由於特殊原因我無法回中國,有什麽辦法可以不用回國辦理stamp嗎?
感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