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8老師的指點。8老師及各們老師,請有各位是否有辦理過,沒有經過孤兒院的棄嬰移民?都說可以辦,可是這種情況很少見。母女的分離的痛苦讓我緊張過度。求相同案例,以求心安。
兩件事讓我無法放心:1、事實公證書上,要求寫明送養人,即來源於哪個孤兒院或父母。(由此我想“送送人”對移民是不是很重要?)2、這種沒有送養人的領養證隻能由中國公民辦理,美國公民是辦理不了的。
所以尋求有樣的成功案例。
如果實在沒有人辦理過相同的移民情況,我想也許得回國去尋找關係,試試能否轉入孤兒院辦手續。因為怕萬一移民因沒有送養人而產生問題,那麽孩子在中國沒有人照顧(原來照顧孩子的外婆,去年剛經曆了一場大手術)。孩子的事得慎之又慎...
隻是大家都知道的,不是萬不得已,真心不想,實在討厭跟那些人打交道...
所以肯請有辦理過一樣沒有經過孤兒院的養女移民,成功過的,請告訴我一下,謝謝!
另外我還想問一個問題,如果,我也先申請B2簽證,5歲的孩子,父母都在美國,麵視需要注意什麽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