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你好,不好意思現在才看到你的貼子。 我們情況類似, 不過我收養的女兒是通過福利院的。 我覺得你的情況也很有希望,沒什麽問題啊。 你現在有了收養證書公證,你還需要辦理出生公證 (寫明娃兒親生父母不詳,養父母是你和你老公,娃兒出生地),另外你需要聯係民政局,讓他們出具娃兒的遺棄嬰兒見識證明,證明你娃兒曾經是棄嬰。棄嬰被撿拾之後,民政局應該登報尋求娃兒親生父母或者監護人,如果民政局還有當時報紙記錄,你也應該要一份。

出生公證要在國內辦,需要英文翻譯。 民政局的證明,中文即可,不需要國內公正,拿回美國做翻譯和公正。 有了收養公證,出生公證,棄嬰撿拾證明這三份文件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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