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幾個關於H-1B的問題,請教老師,
1. 如果H-1B換雇主,申請transfer失敗,還可以為原雇主工作麽?如果在有效期內。
2. 抽簽第一年抽中,但case被deny,第二年同一個雇主再次申請,還需要抽簽麽?如果不同雇主呢?
3. H-1B的持有者如果長時間在中國國內(比如一年中有一半的時間),入境美國時,海關有可能會不讓進來麽?即使身上帶著tax return/employment verification letter/pay stub/I-129 approval等等。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