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八月交了485 等相關文件。後來有了EAD, AP. 東家不太願意給延H1B,以及別的原因, 現在換雇主。
我是H1b, 妻子有她自己的H1B, 15歲的兒子的H4 靠在我, 我們是加拿大公民。新雇主雇傭的新律師前天交了我的H1B 轉換雇主和延期。兒子和妻子最近去中國了, 他們回來時, 將在入境處, 把兒子換靠在妻子的H1B 上。
我通知了此前一直辦理我這個案子的老律師, 我給老雇主的最後工作日期是今天。 老律師給我私人郵箱發來郵件要我辦理全家的EAD 和AP, 要收費1680 刀。老雇主顯然不在負責這些費用, 新雇主也不知道還有EAD和AP, 看樣子, 費用得我出。
妻子和我都有H1B, 還需要EAD 嗎?如還需要, 為了省錢,我自己可以辦理EAD 和AP 嗎?
另外,跟前一個雇主雇傭關係結束,前律師的服務關係是否也就自然結束?
那麽, 我的移民案子誰來辦理?
485 交了後的等待過程中, 好像也沒律師什麽事了?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