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老師您好!非常感謝您之前的耐心解答!請問能否再谘詢您幾個問題?
1. 我目前在美國拿F1學生簽證讀碩士,現在在美國已經待了6個月以上(2015.8- ),依照移民局要求應該要開具police certificate。但是我上網查了一下,說分為很多種,有city的,state的,和national的。越往後的種類開的時間越久。但是看到NVC上麵有一段話
Note: Present and former residents of the United States do NOT need to submit any U.S. police certificates.
請問這裏的resident可以指像我這樣的拿F-1過來讀書的學生嗎?我已經辦好了中國的無犯罪證明(出生至今),那是否代表我不需要辦US的無犯罪證明了?
2. 我的大姨是petitioner,母親是主要申請人,父親和我是company,已經提交了DS-260表格。父親的黨員身份令我們很擔心。他是處級幹部,並且是分管propaganda。在“是否是黨員底下”一欄底下我們如實打了鉤,但是在底下的complain裏麵填寫得太過簡略,就說了是因為獲得更好工作才入黨,且在出國之前會辭去黨員身份,並沒有很詳細的解釋。請問還需要再解釋一下嗎?比如發一份解釋信給NVC?
3. 父親的黨員幹部身份是否對全家移民造成很大影響?還是隻會影響父親移民?
4. 聽說麵試的時候VO會給一封類似自願退黨的保證書簽字?請問是否屬實?隻要簽字了再重新審理就可以避免黨員身份阻礙移民了嗎?
5. 因為暑假要跟教授做研究的關係,我不能回國太久,請問把父親黨員因素考慮在內,整個體檢+麵試+等待批複到最後收到護照可以來美國大概需要多長時間?
謝謝8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