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申請提前90天,請教

請教,公民申請提前申請90天,是不是5年住夠2年半的條件,5年和2年半這兩個counting都延展到了綠卡前的90天。假設我正好提前90天申請,從綠卡開始前的90天到申請日,5年;這5年時間段裏住了2年半,包括綠卡開始前的90天也算進住的日子裏。這樣是可以的嗎?

如果這樣,那填N400的時候,是不是有關reside, live and travel 的日子,也要填到綠卡前的90天?

再請問怎麽理解 reside in the USCIS district or state in the last 3  months?  是不是這裏的reside是指home address和上稅,不用一定要physically lived 在美國?申請前在國外出差也是可以的吧?為什麽這裏的state沒用複數是s?那就是說隻能是一個州,不能在3個月的時間段裏從一個州搬到另外一個州?

 

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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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1306 bytes) () 11/25/2015 postreply 14:43:40

感恩節快樂,8老師!也就是說,綠卡前的90天也算進日子裏了? -Hzheng74- 給 Hzheng74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25/2015 postreply 14:49:34

Reply -863211- 給 863211 發送悄悄話 863211 的博客首頁 (264 bytes) () 11/26/2015 postreply 17: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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