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到有人說配偶一定要在主申請人綠之前交485,我現在的理解是,那是因為配偶 is on dependent visa of the primary applicant. 一旦主申請人綠了, 配偶就 out of status. 所以要趕在主申請人綠之前交485。 但我的情況是,配偶TN, independent visa,不存在out of status的問題。所以即使我綠了,老公還可以保持合法身份。也就可以在任何時間在美國境內遞交485,隻要我的priority date remains current。 我的理解對嗎?
以前一直擔心萬一我的485 批了,但老公沒來得及交485。以為那樣的話就隻能走130那條路了。現在看來以前的理解是錯誤的。那現在就是老公在我綠之前或之後交485都無所謂了,隻要priority date is current.
再次感謝
驚喜呀,原來不用交130啊。太感謝8老師淵博的知識和無私奉獻了。8老師再請進:
所有跟帖:
•
Reply
-863211-
♂
(836 bytes)
()
08/01/2015 postreply
14:24:47
•
感謝感謝再感謝,8老師大好人
-稀裏糊塗麻麻糊糊-
♀
(0 bytes)
()
08/01/2015 postreply
14: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