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民,已為姐姐申請移民,在等排期. 兩年前,姐姐拿到探親簽證,帶女兒來美. 機場問話時沒準備又緊張,被反複問來美目的. 她特老實話又多,把前因後果自己的考慮打算都說了出來, 就是原先有考慮過讓孩子在這上半年學,但中國學校不讓,一定要孩子放棄學籍,所以現在隻能是探親。 結果海關馬上說來美目的和簽證不符,原機遣返. 姐姐的簽證被寫上cancel, 海關說他們不會留記錄,隻是讓她回去重新簽證。
兩年已過,她現在想再帶女兒來過暑假。
1. 簽證有一攔要填簽證是否被取消過,及解釋。請問該怎麽填?
2. 她有可能簽過麽?幾率會不會特別小?
3. 再來機場會不會被特別嚴查?
4. 如果再次被機場海關刁難,我是否可以先找好律師,去機場保她出關?
先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