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A學校(Teaching School)教書(Assistant Professor),準備遞EB3的140 和485(從EB2降級),EB2和EB3的費用(函律師費)都是自己出,其實去年12月份還遞了一個EB1B。現在有B學校(Research School)的工作機會,同樣 是Assistant Professor的位置,請教各位老師:
1,準備遞EB3的485的原來想法是拿 EAD卡夏天去 B學校教書,沒有想換到B學校工作,隻是夏天去教課而已。現在可以換到B學校工作,我拜讀各位老師以前的帖子,好像是如果我在換工作到B學校前綠卡還沒有到手,而用了EAD卡在夏天去B學校教課的話 ,屆時B學校給我辦H1B會有麻煩,我的理解是不是正確?
2,原來想在學期結束前(五月份)通知A學校離職,但是如果A學校馬上終止合同,停付工資,而B學校合同要到8月中才開始,這三個月是不是必須 離境?如果是這樣,我該如何避免離境?是不是等 B學校遞出H1B的申請時再和A學校說?
3,現在PP我的EB1B,如果EB1B過了 , EB1B拿綠卡是不是比EB3要快?
以上隻是我個人介於膚淺的移民知識的想法 ,還望各位老師指正,給我更好的建議。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