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媳婦兒人在加拿大,自從去年7月初她在多倫多機場入美被拒且被沒收B-1簽證後,感謝上天,突然親屬移民沒有排期了,於是我立馬啟動F2A申請。經過6個月好幾個步驟後,終於在兩周前收到去蒙特利爾麵試的正式通知了,麵試時間是2月中旬。一切似乎都在正確的軌道上行駛..
但是,隨著兩天前一張加拿大入籍考試通知的到來,劇情突然發生了小小的變化,而衝突的主要焦點在於時間上的異常微妙。(先補充交待一下:在我給媳婦兒辦美國綠卡親屬移民的同時,她加拿大入籍的前趨年限資格也夠了,於是她自己又同時申請了加拿大入籍。可讓我們沒有料到的是這入籍來得如此之快,更沒料到的是它竟然跟F2A的麵試撞到一塊了。)從準確的時間軸來講,她的入籍考試比F2A麵試早5天,據我了解,現在的基本情況是一旦考試通過,可能幾天就宣誓且發給加國護照正式入籍。換句話說,如果在我們不采取其他措施的情況下,極有可能出現的情況是去蒙特利爾麵試的前一天或兩天,她拿到了加拿大籍。
現在所有的症結就在這兒,由於她的整個F2A申請(包括移民局與NVC的審理過程)都是以中國公民的身份,現在突然出現了國籍身份的轉變,由此可能造成什麽樣的結果以及應該選取什麽樣的最穩妥的對策呢? 媳婦兒這兩天為此茶飯不思,她的糾結在於想魚與熊掌兼得。雖然她也清楚,兩者中,美國綠卡的重要性要高於加國護照,畢竟我們的團聚高於一切,但她內心深處還真的不想輕易放棄付出了時間與青春的加國護照。那麽在此問題上,真的有可能魚與熊掌兼得嗎? 就此,我僅想從技術層麵上與8老師做一些嚐試性的探討與請教。以下是我個人以為的幾個可供選擇:
1) 如前所述,如果在去美國駐加拿大使館做F2A麵試的頭一兩天正式獲得了加拿大籍,這樣客觀上時間不容許我們向美國移局局或NVC做任何更改的可能了,假設如此的話,媳婦兒包裏是裝著兩本護照前往麵試(一本新收到的加國護照,一本中國的)。麵試時,媳婦兒肯定需要立刻主動地澄清這個剛發生的國籍變更實情。那麽接下來會發生什麽?
A) 向麵試官做一個簡單的陳述,然後他點頭通過,入美簽證會直接蓋在新的加拿大護照上嗎,還是仍舊在中國護照上?
B) 麵試官認為不行,要求補充關於變更的材料,重新審核?那麽這個重新審核又會是一個花時間且繁複的過程嗎?
C) 麵試官認為不行,直接把這個case Fail掉。不知道是否存在著這種最糟糕的可能性?
2) 第二個選擇:申請延期加拿大入籍考試,比如推遲兩三個月,這樣去F2A麵試就不存在任何的問題,一切”AS IS”,最終順利在中國護照上拿到入美簽證。接著,以這個帶有入美簽證的中國護照登陸美國。在我這裏不久後即可拿到移民局寄來的正式綠卡。兩三個月後,她再以中國護照+加拿大楓葉卡回加,參加入籍考試以及正式宣誓。So Far So Good.. 但接下來,我的問題與隱憂就來了:
A) 在她拿到加拿大護照後再次入美時,她向CBP出示的是加國護照與美國綠卡,CBP會很容易查到她上回入美時用的是加蓋入美簽證的中國護照,進而會質疑她申請時的真實性或法律有效性嗎?畢竟她申請綠卡時以中國公民而現在持有的又是加國護照,存在著一定的事實上的衝突。在這裏會發生任何可能的問題嗎?
B) 與上麵的A)問題實質是一致的,就是拿到加拿大籍後,有沒有必要向美國移民局或NVC老老實實的再提交一個國籍變更的材料之類的,從而徹底打消綠卡資格合效性的疑慮?
3) 第三個選擇,與第二類似,仍然采取延期加拿大入籍考試,這樣刻意把入籍放在綠卡麵試之後,從而保證麵試與簽證的順利取得。與二不同的是,她先不登陸美國,而是呆在加國等到兩樣都拿到(當然依次是先綠卡麵試得到加蓋在中國護照上的入美簽證,過後拿到另一本加國護照),然後再入美。那麽,問題出現了:
A) 與二(B)的問題一樣,是否需要主動提交變更補充?
C) 在機場入美口,她應該如何向CBP出示護照與簽證?是出示加國的還是中國的還是兩者都要?如何解釋?在這裏會發生任何可能的問題嗎?
綜上所述,我個人是傾向於選擇二的,感覺風險最小。選擇一可能會把本來已趨簡單的問題複雜化。而選擇三也同樣存在著太多的不可知性。不知道8老師,皮老師,及各位老師的意見或好的建議?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