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持美國綠卡,離異女性,無孩,40歲。最近想收養在國內中國哥哥的小孩並把他帶到美國。小孩6歲,與哥嫂同住。我在壇裏搜索了一下關於收養移民的帖,略知一二。具體還想再請教老師。
1. 為了滿足兩年共同生活的要求,在收養前去辦旅遊探親簽證,還是收養後去辦簽證,哪個獲得簽證的可能性大?
2. 如果收養前辦簽證成功,6個月簽證到期後,續簽成的可能性大嗎?如不成,留下來沒有了身份,如何處理?到了美國之後,再回中國辦收養手續嗎?
3. 如果收養後辦簽證,應該申請哪一類簽證?
4. 如果我轉成公民(我可以轉成公民), 這個收養能行通嗎?
不好意思,一下問了這麽多問題,隻是不想貿然行事,有一個比較清楚的概念之後再開始行動。
非常感謝。
請問8老師,pjiang老師或其他老師關於收養移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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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013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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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8老師,非常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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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問8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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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013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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