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130中,part c 母親一項資料中date and place of present marrige, 由於她忘了具體的結婚日期,結婚證一直沒找著。父親已經去世了,在這樣的情況下,此項可以不填嗎?
2)i-130 及i-485中,提到家庭成員的地方,還需要寫上父親的資料嗎?
3)最後這個問題挺糾結!母親三月份B2入境,i-94九月十三日到期,我拿到通知九月二十四日宣誓入籍。我到底應不應該給母親的B2延期,隻剩幾天了。就是怕延期和調整身份時間太接近,恐有欺騙之嫌。如果,不延期,填i-485時,需不需要填i-485a及交1000美元的罰款?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