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妻拿B2(加國綠卡十年美簽已經用到第七年了)於7月15日入美後回加,25日再入美~~沒有問題。
7月 27日,收NVC的繳費case No.目前,妻女在美境內,兒子中學畢業班隻能繼續停留加國。
求教重點:
1>看到9月新的排期了,F2A有名額,那麽我九月遞交485合適嗎?還是8月底就交呢?(夫妻有2個小孩,妻也拿同一個B簽進出美第七年了~沒有違約過)。新I-94有最近2次入境是算7月15還是25呢?
2>如果妻女2個走USCIS的485,那大孩子在境外的要同時啟動NVC的824簽證程序嗎?還是要等妻的485批準後再啟動?NVC那4張繳費單夫、妻、子、女的怎麽繳呢?繳夫和境外的子嗎?(9月繳了是否不再受排期限製了)
3>485和131的AP同時遞對嗎?EAD要等到收據NOTICE來了再寄對嗎?EAD使用不會影響485的正式批準吧?
12萬分感激老師一路相伴!叩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