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目前有一個關於perm有效期的問題。
我的perm是從5月開始至11月結束;我希望在這期間,公司的2012 tax return盡快出來,以便遞交i140.
問題:
1. 如果10月之前,提交i -140,即在perm有效期內提交,是合乎製度的嗎?因為從5月批下來,到10月份,已經5個月了;USCIS會不會有要求增加其他材料,以便說明為何拖延如此久才提交I140?
2. 如果不幸,這次I140申請被uscis無情的忽視;那麽我下一次的新i140是否可以基於同一份PERM,再次申請?例如,2013年公司運行很好,所以我在2014年基於同一份perm去申請同一個職位,換句話說,不再做perm;用同一份perm再次申請i140.
3. 我假定,uscis的官員都不懂稅,即例如,他們根本不知道看哪個列,是賺錢還是賠錢;因此公司或者是律師是否需要附上一個statement,去表述公司如何賺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