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覺得沒什麽希望,還想再一次請問一下皮老師、8老師:
我先生去年12月份第一次拿到綠卡離開美國,原打算今年12月份返回,但天不遂人願,暫時不可能回來了;可能明年二三月份才能回來。並且他以後也不會每年長期在美國呆。該怎麽辦?
1。有人說拿著綠卡試試,看能不能近來?可行嗎?因為他來了一個月以後還要返回國內,我們不想進入繁瑣的移民法庭程序(I suppose it will be a long time procedure)。
2。直接放棄綠卡,申請旅遊簽證?這種情況是在北京大使館辦就可以呢?還是必須到廣州大使館辦理?這兩個程序是同時進行,可能會在同一天辦理嗎?據說可以換成一種B2簽證,十年可以免簽?放棄綠卡的程序會很複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