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各位大俠一個關於父母簽證的問題

如果父母入境後待滿六個月,還想再待半年,是否可以讓他們出境旅遊一次(比如去加拿大或墨西哥),再入境,是否會重新簽發六個月停留期,還是必須要在上次簽發的日期離開美國。有沒有大俠有過這樣的經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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