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老師,加拿大永久居民(辦理公民中)身份應該怎麽申請美國綠卡?

我是中國護照,加拿大的永久居民,已經申請了加拿大公民,還沒通知考試。有一個小孩兒9歲,中國護照,加拿大永久居民,沒有申請加拿大公民。
現在我要和美國公民結婚,然後申請綠卡,
1,是應該填I-485嗎?
2,填國籍的時候如果填加拿大和填中國有區別嗎?
3,小孩兒是不是應該跟我一起申請綠卡,還是應該讓未來老公辦收養更方便?
4,辦收養是不是孩子就直接變成美國國籍了?
5,我是想盡量讓孩子有中國護照,到18歲的時候再做選擇,是不是可行還是沒有必要?
6,如果以加拿大國籍申請綠卡,將來申請美國國籍的時候,是不是必須要放棄還是可以保留?
多謝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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